本週查經主題: 背道的警告與堅忍的勸勉
(40 分鐘)
經文 希伯來書10:26-39
背誦經文:你們必須忍耐,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,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。來10:36
介紹:來十章26-31是希伯來書的第四個警告,主要聚焦於拒絕神的真理和這種拒絕的後果,並且進一步詮釋先前經文中關於悖逆神的警告(2:1-4,3:7-4:11,6:4-8)。那些持續活在罪中,並至終拒絕神的兒子的人,不能期望神的赦免,因為再沒有其它的贖罪祭了。在這嚴厲的警告後,十章32-39節就是對聽眾的勸勉,即保證和鼓勵的話,要他們堅守信心和忍耐,不要忘記他們過去作為基督徒的受苦經歷。
1.拒絕神兒子的危險 (v26-31)
- 再無贖罪之恩(v26):這是對那些停止聚會之人的警告以及停止聚會可能導致的危險,作者以“我們”開始把自己和信徒都包括在這警告中。
- 警告的對象(v26上):領受救恩的人。“得知”也就是領受之意(新譯本),真道就是福音真道,救恩真道(提前2:4)。
- 背道的結果(v26下):基督是一次獻上了更美祭的祭,已經對罪作了完全的潔淨(9:26;10:18)。故意犯罪就是拒絕救恩,就是拒絕基督所獻的祭。
- 唯有可懼結局(v27):這是指將來最後審判的結局,最後的審判不再用水而是烈火(創9:11,彼後3:10),拒絕基督贖罪祭的人無法逃避火的審判!
- 更可怕的結局(v28-29):這兩段經文是用比較讓聽眾了解背道的可怕。在希伯來書中新約是遠比摩西律法所代表的舊約更超越,忽視摩西律法尚且受到懲罰,忽視福音救恩就是災難性的了。
- 干犯摩西律法(v28):舊約的律法規定,人若犯罪,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,而須憑兩、三個人的見證,方可定罪處刑(申17:6)。
- 干犯神的兒子(v29):這也是為26節的“故意犯罪”下定義,描述三個背道的層面,是三重的犯罪,當然要受遠比干犯摩西律法所受死刑更為可怕懲罰。
- 踐踏神的兒子:希伯來書在引言中用七個超越性來描述聖子之偉大,神已經應許使基督所有的仇敵都作祂的腳凳(1:13,10:13),作者的反諷帶來令人震驚的效果。
ii.輕看聖約之血: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為我們的成為聖潔,提供了赦罪的基礎。使我們有永遠的救贖,得以進到神面前。背道者卻“當作平常”,要棄絕之,斷不能有贖罪祭了。
iii.褻慢施恩聖靈: “施恩的聖靈”就是膏抹耶穌
為大祭司那永遠的靈(9:14)。而人能得到救恩也是聖靈的工作(約16:8-11)。
- 主要審判百姓(v30-31)
a.知道神的屬性(v30):部分引用了申32:35-36的內容。“伸冤在神”給受苦的信徒帶來安慰,同時也提醒信徒神過去是怎樣審判祂的百姓,將來審判也是從神家中開始(彼前4:17)。
b.知道審判可怕(v31):神的手既可彰顯神的慈愛和看顧(約10:28-29), 但落在神審判之手中是極為可怕的。
問題討論:基督徒有無可能仍然活在罪中?26節的經文與約翰壹書1:9經文矛盾嗎?這幾節經文對你自己的提醒是什麼?請分享。
- 稱讚信徒為主受苦(v32 -34)
1)回憶過去的委身(v32):追念信徒信主後(蒙了光
照)所經歷的逼迫,可以重燃他們對主的委身。
2)信徒曾受的逼迫(v32-34):這裡提到了希伯來書的
聽眾所經歷的兩個層面的逼迫:
- 所受的苦難:
i.被毀謗遭患難:毀謗是言語上的辱罵(新譯本),患難是身體所受的暴虐。
ii.成戲景被觀看:受嘲弄,被公開羞辱。
iii.失去所有財產:為信主的緣故,家業被人搶去,變成破產的窮人,生活受威脅。
- 受苦的心態:
i.同情受苦的人:“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”作了與肢體一同受苦的美好榜樣(羅12:15)。
ii.體恤被捆鎖的人:體恤扶助了那此他們受苦更多的人。
iii.甘心忍受損失:完全樂意為主受患難和物質的損
失,毫無勉強怨言。
iv.盼望永恆家業:這是信徒能為主受苦的緣由,盼望那更美長存在天上的家業。
- 勉勵信徒為主忍耐(v35-39)
- 勇敢的心(v35):勇敢的心是对更美的家業的盼望所帶來的,这個盼望就是神所預備的大賞賜。
- 忍耐的心(v36):信徒需要在屬靈生命上“彼此勸勉”,在信仰的言行上彼此幫助,停止聚會卻無法得到這樣的益處。
- 主來的警告:“那日子”即主再來的日子,祂來所帶來的救恩與審判。
問題討論:
你認為受苦有意義嗎?對一個受苦的信徒,你認為會有那些屬靈幫助?為什麼?
今天的信徒較少受初代信徒所受的苦,我們信仰生活中有否挑戰?請分享你是如何面對和勝過挑戰。你現在有何挑戰?
五.兩三人成為一個禱告小組彼此禱告
以下為建議的禱告事項
- 組員的需要:病痛,工作,家庭,子女
- 教會的需要
- 國度 –宣教,福音事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