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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 年6月份第一次查經:信心的定義與解釋

希伯來書18.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希伯來書18.簡

本週查經主題: 信心的定義與解釋

40 分鐘)

經文 希伯來書11:1-7

背誦經文: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。來11:6

介紹:在十章32-39節,希伯來書的作者勉勵讀者要堅守信心和忍耐,不要忘記他們過去作為基督徒的受苦經歷,而在十一章則用大量的範例來鼓勵讀者效法他們的信心。這裡的重點不僅是在舊約聖經偉人的信心而已,也特別在於救恩的歷史事件本身。經過應許的年代,最後到耶穌這位信心的“創始成終”(來12:2)為止。

  1. 信心的定義與解釋 v1-3
  • 信心的內涵v1):其實這段經文並不是希伯來書關於信心的的完全定義,而是一種結論,是根據下文無數信心英雄之經驗所得著的,這些經驗確定了我們所信的神和祂的應許全然真實可靠。
  1. 所望之事的實底v1:“實底”: substance,confidence,表明所盼望的事是客觀和實際的,是一客觀的事實,信就是相信這個所盼望的事實必定實現(羅8:24-25)。
  2. 未見之事的確據(v1下):“確據”:evidence未見的事是有證據的,是一個實際的存在,儘管看不見。信就是相信這看不見的事是實際存在的。
  • 信心的對象(v2)2節中的“這信就是10:38節“因信得生”的信“得了美好證據”意為被神稱許(新譯本)表明信心的對象是神。也因此信心具有雙重的效果:
  • 對所信的事:我們有確實的把握。
  • 對所信的神:我們能蒙神的喜悅(稱讚)和見證。
  • 信心的來源(v3):“我們因著信”-這“信”使我們能看見那看不見的事,這是源於:

a.神權能的話語:因聖經的話語,我們“知道”,而

且相信。

  • 從無到有的神:看得見的也是從看不見的(不是顯然之物)所造的,神是使無變有的神(羅4:17),祂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(詩33:9)。

問題信心與迷信的區別為何?你能信“看不見的事”嗎?能信看不見的事的理由是什麼?

 

  1. 蒙神喜悅的信心(v4-5):

1)亞伯- 雖死仍說話 (v4) 有人活著如同死了,亞伯

是死了好像還活著。

a.獻了蒙神喜悅的祭:神更看重的是獻祭之人的信心,這是亞伯的祭“神看為好”(創4:7)- 蒙神喜悅的原因。

b.便得了稱義的見證:這是“因信得生”(來10:38)的義。

c.卻因這信仍舊說話:亞伯是透過聖經向我們說話,他至少在四方面向我們說話(參來10:12,14;太10:28;羅2:5-6;提後3:12)。

2)以諾-不至於見死(v5):以諾是創5:1-31節唯一沒有經歷死亡的人。

a.因信與神同行:以諾在世時長期與神同行(創5:22)是蒙神喜悅的原因。

b.因信不至於死:以諾因信而不經歷死,這是他信心的結果,是蒙神喜悅的證據,也是今日有信心之人的盼望(帖前4:17)。

問題討論:作為生活在末世的信徒而言,我們在那些方面可以效法亞伯和以諾?請分享。

 

  1. 信心的賞賜 – 蒙神喜悅(v6)

1)蒙神喜悅的條件:信是蒙神喜悅的必要條件,是從亞伯和以諾的論述中而得出的普世性的一般原則。

2)蒙神喜悅的基礎:相信那位自有永有的神(出3:6,15)是存在的,是永活的,是可以經歷的,是蒙神喜悅的基礎。

3)蒙神喜悅的結果:一個來到神面前信有神,必得到神的賞賜 (He is a rewarder)–來到神面前,與神有親密的關係。這是希伯來書作者一直期盼信徒所追求的(4:16; 6:19-20;10:22), 這是藉著耶穌基督所獻的祭為所有信靠的人成就的

問題:創5:22節描述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,根據來11:5-6節的論述,什麼是與神同行,這需要我們作一個遁世的信徒嗎,請分享。    

4.信那未見之事的挪亞(7):在創世紀第六章9節,挪亞被成為義人和完全人,他與神同行像以諾一樣,來十章6節為此作了詮釋。

1)對神存敬畏的心:對神存敬畏的心,是挪亞順服回應神“指示”“未見”的事的原因。

2)對家人帶來拯救:挪亞建造方舟,神也藉著挪亞的信心拯救了他全家。這也預表神藉著方舟-耶穌基督(彼3:20-21), 拯救祂的百姓。

3)對那世代定了罪:挪亞以自己的信,順從,顯出那個悖逆的時代的不信不順從,成為義的傳道者(彼後2:5)。

4)對自己被稱為義:“挪亞承受那從信而來的義者”,成為洪水前因信而活的人(v1-7),和洪水後回應神話語的人-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後裔一個重要的連結。這些人都會與挪亞同享神賜給信靠祂的人的義。

 

問題討論: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應怎樣效法挪亞,才能得到脫離死和審判的救贖恩典?請分享。

 

 

.兩三人成為一個禱告小組彼此禱告

以下為建議的禱告事項

  1. 組員的需要:病痛,工作,家庭,子女
  2. 教會的需要
  3. 國度 –宣教,福音事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