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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 年3月份第一次 查經:基督 – 更美之約的大祭司

希伯來書12.繁           希伯來書12.簡

本週查經主題: 基督 – 更美之約的大祭司40 分鐘)

經文 希伯來書8:1-13

背誦經文: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,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;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。來8:6

介紹

八章1~十章18構成希伯來書中有關基督論的詮釋核心,聖所,聖約,和最終的祭這幾個主要的主題將會在這幾章講論。八章1-6節,是描述這位屬天大祭司更美的執事。7-13節談到新約的超越性。

1.更美的大祭司(v1-6):

1)祂是真聖所的大祭司(v1-2):在七章講論了那位聖潔,無邪,麥基洗得等次的大祭司, 本章則進一步論述,祂是真聖所的大祭司,是更美之約的大祭司。

a.認識基督的所是(v1上):在舊約,律法和聖所是 第一要緊的,但新約最重要的乃是大祭司基督本身,祂是我們的大祭司。

b.認識基督的所在(v1下):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,表示祂地位的崇高。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已經升入高天,我們持定祂,就能得著屬天生命的供應,也就能在地上過著屬天的生活。

c.認識基督的所作(v1下):不是“站”著,而是“坐”著,表示祂的救贖功成,在十字架上勝過了罪的權勢,我們可以靠祂得勝。

2)祂在天上真聖所供職(v2):

a.天上的聖所:是真的,地上的不過是影兒(v5)天上聖所是永恆的,地上聖所是暫時的。

b.聖所的執事:基督在天上的真帳幕裡作執事,接納信靠祂的人的禱告,並為我們祈求(7:25)。

問題討論:基督是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,這對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的神的兒女有何意義?

3)地上聖所是真聖所的影像(v3-5):

a.從獻祭看(v3):基督是一次將自己獻上,就成就了贖罪的祭(7:27)- 這是更美的祭。

  • 從資格看(v4):這是從負面來認定基督在天上聖所服事的,因為祂並不屬於利未家族,祂是屬天的大祭司。
  • 從本質看(v5):「形狀」樣本,副本,複製品,模型,摹擬品;「影像」影兒,影子,投影,輪廓。此句引用了出二十五40來說明,天上的聖所才是真實的。

問題討論:基督把身體全然獻上為祭,使我們得贖,這對跟隨祂的兒女有何鼓勵,我們應如何行(參羅12:1-2)?

4) 祂是更美之約的中保(v6):

a.更美的職分:“更美”有超越,尊貴之意表明作天上大祭司的尊貴,是我們可靠的代贖者。

  1. 更美的中保:祂用自己的身體立約,是完全的人,也是神,能更好的代表人和神,因而能確保新約的成功。

c.更美的應許:儘管前約也是基於應許(出6:7, 29:45), 但新約是基於更美的應許(參v8-12)。

 

2.新約的超越性(v7-13):這是新約聖經中對“新約”討論最多的一段經文(其它參路22:20;林前11:25; 林後3:6)

1)舊約不及新約(v7-9):

  1. 舊約的瑕疵(v7):“瑕疵”不是指約的本質有瑕疵,而是指約在執行上有瑕疵,因為人沒有執行和守約的能力(參羅七12,14)。
  2. 要棄舊立新(v8):八至十二節引自耶31:31-34。“指著”意為指責,指出百姓的問題, 他們未能守約,故要棄舊立新,新是指本質上的更新。
  3. 舊約有条件(v9):這段經文暗含了新舊約的比較,神拯救以色列出埃及,並與他們立約,賜予他們律法典章條例(出24:1-8),但百姓卻未能恆心守約 –因他們試探神,不信神(來3:7-9,4:11),沒有遵守約的條件,神就棄絕他們。

問題討論:八節說,“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”,外邦人如何享受這福分(新約)?(參三14,四3,五9,七25)

 

2新約超越舊約(v10-13)

  1. 新約寫在心上(v10上):舊約寫在石板上 – 是外在的,新約寫在心上(加6:2)-是內在的,是普遍的-是永生神的靈寫在每一個信徒心裡(林後3:3)。前者是字句,後者是生命(羅8:2)。
  2. 新的神人關係(v10下):“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”,這是在舊約裡神一再強調的法則(出6:7,29:45; 利26:12;申26:17-18)。因基督的救贖,成就了新約百姓的贖罪與成聖,從而得以應驗在新約的百姓身上(林後6:16)。
  3. 新的生命經歷(v11):

i 客觀的認識(11上):在這節經文“認識”出現了兩次,原文用了不一樣的詞彙。前者強調客觀知識的認識,在舊約裡,神將祂自己啟示給以色列民族,與不認識神的列國成對比,他們知道神的能力,但卻因悖逆神,沒有真正認識神(何4:1,6)。

ii 主觀的經歷(v11下):第二個“認識”在新約中出現了600次,大多譯為“看”,“看見”,這是新約百姓個人性的認識,是個人的生命經歷,是罪得赦免的結果。

  1. 罪不再被紀念(v12):這句的開始有一連接詞

“因為”,表明耶穌基督一次而永遠的獻祭,是新約應許的基礎。在在九,十章將進一步論述。

e.小結(v13):本節是希伯來書寫於主後七十年的證據

之一。隨著主後七十年聖城聖殿被毀,整個舊約的制

度果然歸於「無有」,應驗了著者的話。

問題討論:在新約裡,律法是聖靈寫在我們心裡的,我們如何發揮律法的功用(參羅8:5-6),試以你信主後的經歷,說明新約超越舊約。

 

.兩三人成為一個禱告小組彼此禱告

以下為建議的禱告事項

  1. 組員的需要:病痛,工作,家庭,子女
  2. 教會的需要
  3. 國度 –宣教,福音事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