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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 年3月份第二次 查經:基督 – 更美之約的祭(I)

希伯來書13.繁        希伯來書13.簡

本週查經主題: 基督 – 更美之約的祭(I)

40 分鐘)

經文 希伯來書9:1-14

背誦經文: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並母牛犢的灰,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聖,身體潔淨,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作良心)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?。來9:13-14

介紹:九章1-10節為九章11節-十章18節裡詮釋基督在天上聖所中盡祭司職任打下基礎。基督救贖工作所要闡述的主題是,唯有藉著流血才能來到神面前(v7),而基督所獻的祭具有超越性是這些經文所要詮釋的。

1.舊約下的聖所 – 不完全v1-10

1)屬地的帳幕v1-5):作者用“原來”作為句子的開始,是為了與11節開始的“但”形成一個平行的比較,以顯出一個更美的敬拜體系。

a.暫時的聖幕v1):“前約”與“屬世界”都表明了,祭司的服事(禮拜的條約)和“聖幕”都會過去,是暫時的。

b.聖所的擺置v2):以曠野的會幕為例,從第一層-聖所的擺置開始描述,南端的燈台(出26:35); 北端的桌子和陳設餅(出25:30; 利24:5-6)。

c.至聖所擺設(v3-5):

i:至聖所與幔子(v3):“又有一層帳幕” 表明到至聖所的路未通,在舊約的帳幕中,神和人的交通並沒有暢通。

ii:金香爐與約櫃(v5):金香爐(出30:6; 40:26)應在至聖所門前,這裡的敘述似乎有在至聖所內的感覺。一種解釋是,強調金香爐與至聖所的密切關係,它屬於至聖所(王上6:22)。其它物件可參:“約櫃”-出25:10-22。“嗎哪”-出16:15;“金罐”-出16:33-34;“亞倫發過芽的杖”-民17:5,10;“約版”- 出32:15-16,19;34:1。

問題討論:為什麼作者要用曠野的會幕而不用稍後的聖殿來說明舊約下的聖所?(提示從約的角度思考,參來8:5節)

2)禮儀與條件v6-7):

a.事奉的禮儀(v6):副詞“常”加重語氣,說明摩西律法必須一再重複的特性,並以此來和新方法的最後果效作比較。

b.需帶血進去(v7):舊約只有大祭司才能進至聖所(利16:32-33),條件就是“沒有不帶著血去的”,他們是先為自己和本家贖罪,然後才為百姓贖罪(利16:3-17)。

問題討論:讀利16:3-17,大祭司是“灑血”(彈血),但來6:7卻用動詞“獻上”,有何意義(參來9:14)

3)不完全的祭(v8-10):這是作者在聖靈帶領下,而有的特別的洞見。

a.不能進入至聖所(v8):舊約祭司們的日常的禮儀,

並不能使他們和百姓來到神的面前,反倒證明其存在使人們無法進入至聖所。

  • 不能叫人得完全(v9):舊約體系下的禮拜 – 禮物與獻祭只是外在的禮儀,是預表(表樣)讀者和作者正在經歷的新約時代(振興時候),它們並不能使人有脫離罪的能力。
  • 不能使人得生命v10):在舊約體系下的一切禮儀,不過是外在的(屬肉體的),並不能使人得生命,已被神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贖而更改了(振興),基督已經克服在前約下的來到神面前的限制和攔阻。

問題討論:試列出舊約大祭司與新約大祭司之不同(約有六點)。

2 基督所寶血 – 能潔淨(v11-14):本節開始的“但”與九章1節“原來”形成對比,在11-14節中將基督的工作與利未人大祭司的工作進行對比。

   1基督是更美的大祭司(v11-12)

a.成就了更美的事(v11上)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已實現的美事的大祭司 (新譯本),這些美事是與新約有關聯的屬靈福氣。

  1. 經過更美的帳幕(v11下):“更大”,“更全備”;非人所造;非物質的屬靈的真帳幕(8:2),這是沒有幔子隔離,屬天的聖所。

c.獻上自己的生命(v12上):牛羊的血只能暫時遮蓋人的罪(來10:4),基督獻上自己為祭, 用祂的血除去了世人的罪(約1:29)。

d.達成完全的救贖(v12下):“一次”和“永遠”表達了基督獻祭的效力可以永遠持續,不需重複相同的動作。基督的寶血(彼前1:18-19),並且祂血洗罪的功效,乃是永遠有工效,使信徒有永遠的救贖。

2)基督是獻上更美的祭(v13-14):山羊和公牛的血(利16:14-15,18-19)是為贖罪日獻的;母牛犢的灰是為了潔淨禮(民19:2-9),這些只能能給人帶來禮儀上的潔淨。而基督獻上的祭帶來五方面的特點:

  1. 是藉永遠的靈v14):是藉著永遠的聖靈獻上,因而永遠有功效。
  2. 是無暇無疵祭(v14):牛羊的無暇無疵是外在的,而基督是完全聖潔,故惟有祂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。
  3. 能潔淨人良心v14):心指良心,良心獲得潔淨,除去良心的不安與控告(彼前3:21),這是一種生命的更新。
  4. 能除去人的罪(v14):死行就是在罪的律下的生命,基督的血能使人脫離罪和死的律(羅8:2)。
  5. 能使人事奉神(v14):事奉永生的神必須要有清潔的良心,和重生的生命。

問題討論:試比較舊約大祭司與基督獻祭的功效之不同。基督用自己的血為祭為我們獻給神,除了讓我們罪得赦免,獲得新生,有何其它目的(參14節)?

.兩三人成為一個禱告小組彼此禱告

以下為建議的禱告事項

  1. 組員的需要:病痛,工作,家庭,子女
  2. 教會的需要
  3. 國度 –宣教,福音事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