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週查經主題: 合神心意的事奉–處事待人(40 分鐘)
經文 提前5:1-6:2
背誦經文:不可严责老年人,只要劝他如同父亲;劝少年人如同弟兄;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;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;总要清清洁洁的。提前5:1-2
介紹:在這一段經文,似乎是使徒保羅對年輕的提摩太處事待人的教導,但我們不能忽視“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督責,使人歸正,教導人學義,都是有益的。”因此聖經裡的話,固然有當時特定接受的人,但也同時是為所有神的兒女。
1. 屬靈的勸勉 (v1-2)
1) 對弟兄的勸勉:對年長的像父親,以愛和尊重為出發點; 對年少的像弟兄; 以手足之情誼相待。
2) 對姊妹的勸勉:對姊妹的勸勉除了像對弟兄的勸勉一樣,還要加上性別的考慮。“总要清清洁洁的”意指心清手洁,即存心纯洁,举止适当得体;“总要”表示应当尽力而为,避免给别人任何错误的观感。
問題:從1-2節的經文中,對弟兄姊妹勸勉的一般的原則是什麼?您有無這樣的經歷(勸勉或被勸勉),請分享。
2. 愛心的關懷(v3-16)
1)對寡婦的關愛:聖經中最注意要救濟幫助的,正是這些人。詩篇68:5說:“神在祂的聖所,作孤兒的父,作寡婦的伸冤者。”所以當時教會常注意幫助寡婦和孤兒。雖然世人欺壓寡婦,但教會卻要留意尊敬她們。
2)對親人的看顧(v4,8)
- 正面的鼓勵–要學習:信徒看顧自己的家人,是一件討神喜悅的事,敬重及照顧雙親就是服事神。
- 負面的提醒–要避免:沒有親情的信仰,不是真信仰;任何藉口信仰而棄家人於不顧的行為,必定是出於偏差的信仰。
問題:這段經文與“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”(太10;37)說法矛盾嗎?為什麼?
3)對寡婦的勸勉(v5-7):
- a. 敬虔的榜樣(v5):真正的敬虔就應當像“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”,除了基督,再無別愛;因此單單“仰賴神,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”,專心倚靠主,等候主。。
- b. 不敬虔的生命(v6-7):“好宴樂“指追逐肉體的享樂,包括專好吃喝;“死的”指失去靈性的知覺,如同行屍走肉。
問題:你認為這兩種生命與她們的貧富有關嗎?為什麼?這對我們有何提醒?
4)接濟的原則(v9-10):
a. 年齡與婚姻狀態:
b.美好生命的見證:指從前當她們的丈夫仍在世時,她們在教會中所參與的服事,以致留下了“名聲”。
5)對待年輕寡婦(v11-15):
a.不應接濟的(v11-12):“當初所許的願”原文是起初的信心;寡婦再嫁原不算犯罪(林前7:39),但若為了接受教會的救濟或其它原因,曾經許過願今生不再嫁人,後來廢棄誓願,便在神面前有罪。
b.正確的引導(v13-15):不當的救濟會給年輕的寡婦帶來負面的影響,並且使她們給撒旦留下可趁之機。
6)小結:本節提醒信徒,不應對教會用作救濟的錢財存著貪念,除非實在無倚無靠,就不應該要求教會救濟。
問題分享:您曾接濟過有難處的弟兄姊妹嗎? 請分享你的經歷。
- 對待長老(v17-20)
1) 對長老的供應(v17-18):保羅用舊約律法要求(申25:4;24:14-15)來說明對治理教會的長老和傳道人的供應的必須,使他們能專注於服事。
2) 對長老的處置(v19-20)
- 謹慎定罪(v19):教會中判斷是非,乃是兩三個人作見證的原則,不但對長老如此,對一般信徒也是如此(參太18:16)。
- 警示罪行(v20):目的是阻止犯罪;規正、挽回犯罪的人;使別人不敢輕易犯罪。
- 對提摩太的囑咐(v21-25):
1) 行事無偏見(v21):“成见”指在未经仔细查证以前即已在心里有所定案;“偏心”指按外貌待人(雅2:1-4),对某方有所偏袒。
問題:在教會事奉中,那些事容易讓我們有成見和偏心?請分享。
注:“蒙揀選的天使”指被神揀選有分參與審判的天使(太25:31;路9:26),有別於跟隨撒但一起墮落的天使(啟12:4,9)。
2) 按立要謹慎(v22):按手特指在設立長老或執事時的按手禱告(徒6:6),具有承認和接納之意。“不可急促”意指要慎重選立,須經查核證實其無可責之處,方予授職(3:10),以免在他人的罪上有份。
3) 身體要保守(v23):保持正常的身體健康狀況,不但有益於靈命,並且在服事神的事上也有所幫助。
4) 神必要審判(v24-25):儘管在判斷上,我們不可能完全,但每一個人都必在主的審判台前受審(林後5:10)。
問題與分享:24-25節對我們今天的生活和事奉是何提醒?請分享。
3. 對奴僕的勸勉(6:1-2)
1) 對不信的主人(v1):尊重主人,見證真道
2) 對信主的主人(v2):盡當盡職分,愛蒙愛主人
問題:你是否有過非基督徒老闆?或基督徒老闆?請分享你與他們相處的經歷。
五.兩三人成為一個禱告小組彼此禱告
以下為建議的禱告事項
- 組員的需要:病痛,工作,家庭,子女
- 教會的需要
- 國度 –宣教,福音事工
下次聚會內容與時間 2014年4月18,19,受難節紀念主聚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