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知所信 (王慕亮牧師)
基督徒的“信”在身上至少要有三個要素﹕
第一,深知所信的是誰—福音的核心
第二,深信所托—神是信實的,值得我們交托
第三,領受託付—神看我們是忠心的,被神信任託付
由此,基督徒在人前也會值得被人信賴,成為神福音忠信的見證人。
信心不是向神的索取,更是雙向的契約。當保羅將自己所有都交托給神的時候,即便面臨死亡,他也無所懼怕,因為他深信即便是死亡也奪不去他交在神手裡的一切。
神不僅保全我們交付的,祂也將福音的善道、教會的責任託付給了我們。
我們交給神的,神必保全到底,神交給我們的我們保全的如何呢?

提摩太後書 1:11-12
- 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的,作使徒,作師傅。
- 為這緣故,我也受這些苦難。然而我不以為恥;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,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的( 或作:他所交託我的),直到那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