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用器皿 (王慕亮牧師)

11 Dec

合用器皿 (王慕亮牧師)

我們一般都會認為,金質的器皿就一定是值錢的、貴重的,那是因為它有買賣和貨幣兌換的價值。但在大戶人家的器皿被造目的本身不是為了兌換,而是為了被主人使用。因此,價值不是憑材質來決定的,而是看器皿是否潔淨,能夠在在主人面前放在合適的位置發揮合用的功能。


提摩太後書 2:20-21

  1. 在大戶人家,不但有金器銀器,也有木器瓦器,有作為貴重的,有作為卑賤的。
  2. 人若自潔,脫離卑賤的事,就必做貴重的器皿,成為聖潔,合乎主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