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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 年5月9,10日 查經:固守福音真道

主後六十四至六十五年,保羅在馬其頓各地作工,留提多在革哩底(多一5),提摩太在以弗所(提前一3)。他有意往尼哥波立過冬並會見提多(多三12)之後,前往亞西亞會見提摩太(提前三14;四13),但卻他再次被捕。提摩太後書約在主後六十七年保羅為主殉道之前,寫於羅馬監獄。當時,保羅預知自己大難將臨(提後四6),乃寫本書信有意將他的事工移交給提摩太,又叫提摩太知人善任,故信中提到許多人的名字,有好有壞。

2014 年4月4, 5日 專題:合神心意的工人

在這一段經文,使徒保羅論述了什麼是合神心意的工人。三章1-13節保羅剛提過教會長老和執事的資格,在此保羅向提摩太論到“基督耶穌的好執事”,他們不一定在教會裡擔任職務,卻是按著在基督面前心靈所受的感動,從主所領受的責任來忠心服事,所以也就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。保羅在此勸勉信徒要作基督耶穌的好執事,並怎樣才能成為基督耶穌的好執事 – 合神心意的工人。

2014年3月14,15日查经:提摩太前書6

在提摩太前書中,三章14-16節是個承前啟後的段落。保羅總結先前所說的,並為接下來要說的鋪路。14-15節以及16節的有關基督的讚美詩,是對2章1-3章13教會敬虔生活(提前2:2)的回顧。另一方面,強調基督的人性,也可能是為駁斥假教師那種反婚姻與反創造的傾向(4:1-5)作準備。

2014年3月7,8日查经:提摩太前书5

在三章1-13節,使徒保羅討論了教會裡的兩種同工 – 監督和執事的資格。“監督”與長老實際上是相同的職位。按徒20:17,28及多1:5-7互相比較,可確知“長老”與“監督”實即同一職分。 “長老”之稱有猶太人習慣之背景(出19:7; 24:1,9; 利4:15),在猶太公會中有權位的人亦稱為長老,而在四福音與使徒行傳中更常將長老祭司與文士等人列在一起。“監督”則可能是希臘人的稱呼,無論如何,聖經雖然沿用當時社會方面的人所用之名稱,但它的意義卻與世俗不同,不是指一種階級的名銜,乃是一種屬靈責任的職分。

2014年2月14,15日查经:提摩太前书4

在二章八節開始有一個連接詞,可譯為「因此」(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),表明8-15節是承接上文─保羅作使徒,也是作外邦人師傅,教導他們學習真道的。信徒既然要學習真道,學習怎樣在教會中事奉神,就應該知道在教會中男女當站的地位和應有的程序,即在信徒在教會中的生活,這也是使徒保羅的禱告(我願)。